各位至善生:
接学校教务处通知,2016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和2016年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已进行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时间
结题验收最终截止时间: 6月9日。
至善学院项目完成日期:5月30日。
二、结题验收材料
结题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结题验收表、项目总结报告、项目成果精粹、成果佐证材料(样表见附件3和附件4)和《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研究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5)。
成果佐证材料请提供扫描的PDF版,不超过50M。《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研究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5)中“财务处审核意见”由教务处统一送审,无需个人填写。
三、结题验收形式
各项目组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后,由学院组织专家采取书面审阅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结题验收结论
1. 结题验收结论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项目终止五档进行评价。
2. 项目能够完成预期成果且有较好创新性的,方可获得优秀或良好的评价。
获得优秀评价的,至少应满足①-⑥中两条、或满足⑦-⑫中条件之一;
获得良好评价的,至少应满足①-⑫中条件之一:
① 项目成果参加校级或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示并获奖或代表学校参加兄弟院校的创新创业优秀成果交流展示;
② 项目论文(第一作者需为项目组成员)在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开刊物上发表;
③ 项目成果已申请两项或以上专利或者申请一项发明专利;
④ 项目成果参加B类或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
⑤ 项目制作的实物、软件、课件等获得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应用;
⑥ 项目设计的作品在校级以上(不含校级,不包括教育部、省教育厅提供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平台公开展示;
⑦ 项目成果参加省级或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示;
⑧ 项目论文(第一作者需为项目组成员)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⑨ 项目成果获得一项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
⑩ 项目成果参加A类或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
⑪ 项目制作的实物、软件、课件等获得两个或以上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应用;
⑫ 项目设计的作品在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平台公开展示并获奖。
3. 被验收项目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获得合格及以上评价: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故未完成预期成果,或擅自改变项目认定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和内容。
4. 项目经费中上级财政拨款经费未使用完的,不得通过验收。
五、工作流程及要求
1. 项目组登录“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点击学校教务处主页“教学资源”栏目里的“大学生创新管理系统”进入,或者直接点击链接http://202.195.144.174/dxscx/进入),完成网上项目结题工作。必须将项目结题申请书Word版和相关佐证材料压缩打包(不超过50M)以附件形式上传。网上结题简要流程为: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表→指导教师审核结题验收材料→学院管理员分配答辩小组和结题答辩录入员→答辩专家填写答辩意见→学院管理员录入答辩成绩(答辩录入员录入答辩记录)→学院管理员项目结题,至善项目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2. 各省级项目组必须在6月13日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网址为:http://jscx.njnu.edu.cn,点击首页中的“学生登录”,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并点击 “流程管理”中的“结题报告”,选择2016年)。请核对并完善系统中的各项信息(必须将项目结题申请书Word版和相关佐证材料压缩打包(不超过50M)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中项目结题申请书Word版中的指导教师意见必须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填写并填写指导教师姓名和日期,无需电子签名)后于6月15日12:00前提交。
3. 项目负责人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照结题要求认真准备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文字叙述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简明扼要。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社科调研报告、设计图纸、模型、样品、装置、软件、论文、专利、获奖、成果应用与转化等,均须注明“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和对应的项目编号,并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4. 获得合格及以上评价的项目,校拨配套经费如有结余,学校将统一收回。
5. 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对于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追回相应的研究经费。
附件:我校2016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至善学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