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21〕62号),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2024年12月及2025年4月获批立项的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需完成中期检查(名单见附件1),填写《江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中期报告》(附件2)并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同时,请各项目做好中期检查汇报的准备工作,时间另行通知。如无特殊原因未参加本次中期检查,将终止该项目的资助。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onors@jiangnan.edu.cn。
附件:1.2024年立项江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
目(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清单
2.江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拔尖创
新人才培养专项) 中期报告
本科生院(至善学院)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