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南大学至善学院学生管理办法》,凡达到分流条件但希望继续保留其至善生身份者,如满足以下 1-4 款条件之一,并符合第 5 款规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至善学院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或经至善学院院长特别批准,可保留其身份,所享受待遇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1. 在各类有影响力的重大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者。
2. 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其他社会认可度高的特殊荣誉的学生。
3. 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者;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已申请国家发明专利者。
4. 有特殊专长并拥有相关领域获取难度较高的资质证书者。
5.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者,需同时取得包括本人特聘指导教师以及与本人有直接关系的另外两位正教授实名推荐(如本人专业导师、创新项目指导教师、班主任、任课老师等)。